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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承办检察官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家庭生活条件、现实表现、犯罪情节和再犯风险等因素,对拟不起诉举行了公开听证会,以公开促公正,人性化传递检察温度。
康某某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康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不慎撞上道路限高装置,造成自己受重伤、妻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丰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康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案件办理中,检察官认为:康某某系过失犯罪,单方肇事,无加重情节,取得被害人子女谅解、认罪认罚、有自首情节,自己也因肇事受重伤。从法理上看,康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从情理上看,将案件移送法院起诉,将会对康某某家庭造成更大的伤害和负担,无疑是让这个本就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因而拟提出相对不起诉意见,并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等相关同志及辩护人参加。在充分了解案情、法律适用和家庭情况,并听取多方意见后,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康某某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并对这种人性化办案的方式表示高度赞许。听证会上,主持人对康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康某某也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行为。
会后承办检察官通过不起诉宣告的方式,对康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