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拟对1件国有资财保护领域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听证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9时00分
2、参加听证的方式
本次采取公开听证形式,社会公众可在4月23日17时前通过电话向本院申请现场旁听。
3、听证地点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4、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场所各项要求,主动接受安全检查,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二)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本次公开听证会仅能邀请部分群众参与,原则上以致电先后顺序确定旁听人员。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智敏
联系电话:0795-7078904。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