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举行检察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11月7日9时
二、听证地点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一楼检察听证室
三、听证内容
熊某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杨某某等4人,偷越国边境案
四、注意事项
1.需要在听证会旁听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丰城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得到回复后方允许携带有效证件进入听证会会场。
2.听证会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3.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渲凯
电话:0795-7078822
地址:丰城市龙光中大道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