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2020年8月,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案件27件27人,现将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车意识。
1、2020年5月15日19时许,李某某在丰城市小港镇北港村吃饭,席间喝了酒。饭后,李某某驾驶其桂EXR***小车,前往小港镇刘家其岳父家。21时许,李某某行驶至丰城市小袁线小港小学路段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鉴定,李某某血样中含有乙醇,测定结果为134.32mg/100ml。2020年8月25日,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丰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2020年5月15日19时许,李某某在丰城市小港镇北港村吃饭,席间喝了酒。饭后,李某某驾驶其桂EXR***小车,前往小港镇刘家其岳父家。21时许,李某某行驶至丰城市小袁线小港小学路段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鉴定,李某某血样中含有乙醇,测定结果为134.32mg/100ml。2020年8月25日,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丰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2020年7月24日,黄某某酒后驾驶一辆赣C1N***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丰城市丰抚线淘沙集镇红绿灯口路段被查获。经鉴定,黄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8.11 mg/100ml。2020年8月10日,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邹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丰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酒驾一次拘一次!
酒驾一次拘一次!
酒驾一次拘一次!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最后丰检君还是多说一句
为了家人,为了他人
也为了自己的行车安全!
请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切忌酒后驾驶!
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