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 为生态增彩添色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融入、服务和保障大局中找准发力点,公益诉讼办案规模持续扩大,2017年以来,办理公益诉讼线索309件、发出诉前建议286件。与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同频共振,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建设秀美人文金丰城的契合点,精准发力,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10件,补植复绿30余亩、清理固体废弃垃圾1200余吨。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协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机制,督促治理污染水域面积200余亩,为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检察长主持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
(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围绕民生热点 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围绕民生热点问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长江十年禁渔”等专项行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6件,督促整治无资质校园周边餐饮摊位、网络餐饮商8家。积极探索“等”外领域案件办理12件,以窨井盖治理为契机,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延伸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督促盲道治理4起。督促修缮烈士军人墓3处,促进形成自觉保护烈士纪念设施、捍卫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2022年8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丰城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丰城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公益诉讼为高考食品安全护航)
建立协作机制 提升办案质效
借助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活动开展的契机,2019年5月,与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签署《关于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的意见》,就加强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公益合力,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日常联络、业务交流四个方面达成了一致。2022年,办理某路段两旁树木被非法砍伐案,向丰城林长办公室送达检察建议,促成丰城市林长办公室制定相关文件,厘清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后非林地林木采伐的监管责任,实现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利益和非林地林木保护工作的多赢、共赢,达到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果。
(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