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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积极推动和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12月15日,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我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熊鹏,第五检察部二级检察官辛丛参加,发布会由政治部副主任陈颖琦主持,丰城发布、丰城广播电视台、中国丰城app等媒体应邀出席。
发布会上,第五检察部主任熊鹏介绍了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今年来,我院共排查公益诉讼线索79条,公益诉讼一审诉前程序案件79件,其中,生态环境保护类54件,自然资源保护类6件,食品药品安全类5件,国有财产保护类3件,探索新领域案件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2件。
一是注重办案质效,实现公益诉讼精准监督。我院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精准监督的理念,在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办案的质量和监督的精准性,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促进公益诉讼的稳步健康发展。二是围绕民生热点,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我院围绕民生热点问题,开展多项专项行动,2022年8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丰城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三是创新“科技+检察”工作机制,为办案插上信息化“翅膀”。我院安排专项经费购置信息化无人机,将无人机广泛应用于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和损害生态等违法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对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在整改期限内又先后多次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直至违法行为得到纠正。
针对新闻媒体的提问,熊鹏和辛丛结合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实际情况做出相关解答。
2019年11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公益诉讼作出了新的决策部署,强调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为此,最高检将公益诉讼“等”外探索原则,从“稳妥、积极”调整为“积极、稳妥”。公益诉讼法定领域是指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明确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域,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安全生产、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今年7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授权检察机关依法探索办理公共卫生、妇女及残疾人权益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丰城工作大局,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公益诉讼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当然,和其他兄弟院相比,我们仍存在监督领域发展不平衡、亮点不突出等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立足监督职能,在办理好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内案件的同时,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案件的办理,进一步优化案件结构,加大典型案例的培育、经验材料的总结、宣传工作力度,为全市公益诉讼工作积极贡献丰城检察力量。
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保护领域因其自然生态系统跨区域,以及行政执法监管跨部门的特点,使之成为我们检察监督工作比较突出的难点之一,而且在不同领域都不同程度存在。所以,丰城市检察院探索用协作机制的力量来解决这个难点。比如,我们与丰城市河长办、丰城市林长办形成工作协作机制,就是用“圆桌会议”的形式,让各个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主体坐下来共商共治共享,有效推动解决了公益保护跨区域“多头治理”、跨部门“九龙治水”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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