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
(1) 部门主要职能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2)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一个,为丰城市检察院本级。2018年,在职人数12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13人,事业编制7人,退休人员39人。
二、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预算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预算收入总计1625.37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625.37万元,占100℅。
2、 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预算支出总计1625.37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按支出项目类别分为:(1)基本支出1562.3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6.1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6.21万元,占基本支出支出的75.28℅,商品和服务支出372.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1℅。(2)项目支出63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88℅
3.三公经费情况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17.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