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整体部门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是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二是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三是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是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五是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六是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七是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1年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丰城市人民检察院本级。编制人数小计84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全额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84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74人、全额事业在职人数10人;退休人数小计49人。
第二部分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丰城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89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1.0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3.36%;上级补助收入505.1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6.64%。较上年预算增加308.25万元,主要原因政府采购预算中增加了大型修缮及政法设备购置预算等。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丰城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896.2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76.23万元,较上一年增加305.85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支出增加;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84.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5.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1万元、政府采购预算505.15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较上一年增加2.4万元,原因是增加生态检察与公益诉讼项目经费。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896.23万元,较上一年预算增加308.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采购、大型修缮及政法设备购置预算。
按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84.61万元;日常公共支出265.56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20.91万元;政府采购支出505.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丰城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91.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36%,较上一年减少45.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干警减少。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391.08万元。较上一年减少45.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干警人数减少。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271.08万元,较上一年减少48.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干警数量减少;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84.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5.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1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较上一年增加2.4万元,原因是增加生态检察与公益诉讼项目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65.5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12万元,下降4.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编干警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0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8.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7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8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拖船办案区经费运转项目
1.拖船办案区经费运转项目。
1)项目概述:我院拖船办案区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财政的监管下使用,保障了我院办案区工作的有序开展。
2)立项依据:延续性项目。
3)实施主体: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用于本年度拖船办案区人员工资及日常开支。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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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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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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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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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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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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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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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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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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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意见采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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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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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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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结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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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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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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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节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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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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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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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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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服务防范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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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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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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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案件处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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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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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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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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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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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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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诉罢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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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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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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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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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对检察工作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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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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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6.53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14.25万元,比上年减少0.75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
因公出国0万元,与去年持平。
公务用车为42.28万元,比上年减少2.22万元,原因是进一步抓紧抓实公务用车派遣的审批程序,压缩公务用车费用。
第三部分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本级用于保障作为省委中枢机关正常高效运转及快捷优质服务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由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本级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本级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本级用于向符合条件职工(含退休人员)发放住房补贴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