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6月份,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打造过硬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自觉在大局中找准定位,精准对接,全面融入。
一是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重大项目建设、项目审批、招投标等环节,提供重大项目建设行贿档案查询1352次,保障政府投资和资金安全。着力防范市场风险,突出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查办该类案件2件3人,涉案总金额6000余万元,如办理了高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认真落实脱贫攻坚部署,全院结对帮扶贫困户98户。
二是主动参加社会治理创新。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决贯彻“特别程序”规定,组建“胡晶检察官办公室”新型办案组织。截止2018年6月24日,共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7件13人,其中批捕4人,不批准逮捕9人;共受理受害人是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6件9人,其中批捕7人,不批准逮捕2人;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4件 11人,其中提起公诉3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3人;受理受害人是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4件8人,其中提起公诉6人,2件2人未办结。。
三是深入开展生态检察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活动,守护绿水青山蓝天。共办理侦监类涉生态检察案件5件,逮捕5人,公诉类涉生态检察案件9件,起诉6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类生态检察案件15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督促履行职责类生态检察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
二、突出业务建设,促进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依法履行打击、惩治、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坚持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法治丰城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开展涉黑涉枪涉毒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85件 403人,提起公诉344件545人。截至6月28日,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5件10人。在办理李某华、李某荣、李某新、李某生等人涉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采矿案件中,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且长期把持农村政权,社会影响恶劣,我院侦监部门受理该案后,首先明确对涉案人员要严厉打击,重拳出击,多次组织公安部门办案人员研讨案情,并积极引导侦查取证,目前已批准逮捕4人。
二是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注重监督实效。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12人、纠正漏诉15人,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次。提请刑事抗诉3件。开展民事行政执法监2次,羁押必要性审查 4件。
三是加强案件管理,不断规范司法行为。积极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实现所有案件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网上留痕。完善案件受理、流转、流程监控、律师接待和涉案财物管理等规定,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共接待律师69人次,安排律师阅卷69次;制作电子卷宗464件,1542卷,同比上升59.45%、129.46%;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6件,评查率为15%,并督促办案部门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深化司法改革,促进检察权公正高效权威运行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居于核心地位。丰城市检察院紧紧抓住这一牛鼻子,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优化制度设计,细化措施要求,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
一是实施“大部制”建立“四部一组,解决机构冗杂、职能重叠难题。捻住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这一主线,突破科室壁垒,坚持“案本位”,摒弃“官本位”。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机构精减与职能优化相结合,强力推进“大部制”。全院原22个内设机构优化整合为“四部一组”,即检察一部、二部、三部、政治综合部和纪检监察组。一部负责民事行政、生态检察、公益诉讼、职务犯罪检察、派出检察室等工作;二部负责公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控告申诉等工作;三部负责侦查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政治综合部负责思想政治、党建、办公室、后勤等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全员办理案件,解决案多人少、忙闲不均难题。坚持以类定额、以案定额、以需定额,优先对司法属性较强的侦监、公诉等岗位足额配备,政治综合等行政岗不配员额,各部部长由院领导兼任,入额的9名中层正职、5名中层副职免去原行政职务全额办理公诉、侦监案件,一批业务骨干重新回归办案一线。现全院有员额检察官26名,入额检察官占政法专项编制比例36.1%。现办理公诉案件力量增强62.5%,办理侦监案件力量增强133%,办理民行案件力量增强200%。入额检察官均轮100%数量侦监、公诉案件,检察长不低于20%办理案件,院领导不低于66.7%办理公诉、侦监、民行案件,对业务量相对较少的监所、控申、案管案件由入额院领导办理,并建立入额院领导办案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网上亮晒院领导办案情况。
三是注重“权、责、利”三者“度”的把握,解决办案责任不清、办案监督弱化难题。根据履职需要、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结合公诉、侦查监督、职务犯罪检察、公益诉讼等几类案件办理特点,分类组建员额检察官办案组。现组建了独任员额检察官组织22个、检察官办案组2个,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胡晶检察官办公室”,专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办案团队中三类人员衔接对应,独任员额检察官团队按照“1名员额检察官+N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模式办理案件。检察官办案组按照“2名员额检察官+N名检察官助理+N名书记员”的模式办理案件。建立了司法案件备案制度,所办案件需报备所在部部长,但部长不得干预案件,让司法留痕。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检委会讨论案件均需联席会议咨询意见书。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评查人员对瑕疵案件质量评查不到位,负承办人同等责任,一并纳入院绩效考核。
四是细化绩效考评细则,解决工作动力不足难题。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节点,从办案数量、办案质量、职业操守、理论成果、外部评价、廉政建设等方面,分类进行绩效考核,出台了《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各业务部门评分实施细则》,根据各部特点实行差异化绩效考核。细则考核采取百分制,工作实绩、综合表现各占70%、30%,并以两大项为基础,实化量化考核项目84项,员额年度绩效差异达3000元左右。通过绩效差异化激励,改变了以前绩效平均化,增进了全院干警干事创业动力。
四、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良好形象
坚持“五个过硬”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是强化政治建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两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阅读报告原文、专题党课、读红色家书、党建知识竞赛等形式,营造了浓厚学习氛围,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组织建设,优化调整了内设部门各党支部,构建了全院“1+1+8”的党组织体系(即1个党组、1个党总支和8个党支部),坚持支部建在办案一线,确保执法办案在哪里,组织生活就跟进到哪里。
二是坚持从严治检,提升队伍素质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两个责任”。全年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日常规范管理、“三重一大”事项及干警八小时内外管理等开展检务督察9次,开展精准扶贫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全院建立“一对一”帮扶联系卡。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全院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49份,建立廉政档案118份。加强分层分类分岗培训,解决“本领恐慌”,组织各类培训30人次,开展专题党课27场次,完成网络教育培训360人次。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能力亟待提升,检察举措需更实、更细、更具针对性;二是改革的适应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监督的形式及刚性与法治建设要求、人民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重大理论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标看齐的政治自觉,更好地谋划好检察工作。
二、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依法打击就业创业、住房保障、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领域的犯罪,加强对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三、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重点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紧盯扶贫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突出问题,严肃惩治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攻坚战。
四、稳步落实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切实把上级部署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进一步聚焦宪法定位,积极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深入开展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工作。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探索与纪委监察委共同完善反腐败工作衔接机制,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五、持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驰而不息地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司法办案突出问题。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不断增强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能力水平。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