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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4-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市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要求,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丰城实践。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30845人,同比上升94.44%和102.64%;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881577人,同比上升36.86%和42.2%。

面对案件量的成倍增长,丰城检察各项工作逆风而上,呈现蒸蒸日上可喜局面:检察业务综合质效排宜春市第1位、全省第25位,较上年度实现跨越式提升;在宜春市政法系统“作示范、勇争先”对标竞赛中,连续8个月获小组第一,4个月获小组第2,年度总积分在各基层检察院中遥遥领先,稳居全市第一;2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3件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入选案例数量居宜春市前列。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丰城发展

全力服务平安丰城建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496人,提起公诉932人,努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2起涉恶案件开展提前介入,其中1起已依法判决,制发涉恶案件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份,立案监督涉恶案件1件。

倾力服务法治丰城建设。深化落实“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社会治理模式,累计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9件,形成调研报告3份并呈送市委、市政府参阅。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侨乡石滩镇设立“检侨之家?法治服务站”,为侨资侨属企业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的法治服务。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在丰城市润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挂牌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依法对1起涉知识产权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全力保障企业创新驱动发展。

着力服务清廉丰城建设。受理审查起诉监委移送和检察自侦职务犯罪案件67人,在犯罪事实、证据认定上依法进行审查,合力打击各类腐败行为。依法履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能,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按照业务重塑、人员重组、场所重整模式,激活职务犯罪检察侦查职能,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民警涉嫌渎职犯罪立案侦查,经全力侦办,查实了犯罪事实,现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以高水平法治服务厚植执政根基

以“如我在诉”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主动开展认罪教育、量刑沟通、刑事和解等工作,让认罪认罚既体现在行动,更深入到内心,认罪认罚适用率87.19%。有序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112名嫌疑人指派了辩护律师,充分保障嫌疑人合法权利。积极践行“两山”发展理念,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领域案件办理,探索提出“惩治+修复+溯源”的生态检察模式。如办理的熊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补种树木1540株,积极修复生态环境。

以“如我在想”回应群众现实期待。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98件信访件得到妥善处理,对首次申诉信访等重要信访件,采取“1个化解方案+1个院领导包案”的办案模式,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件6件,包案率100%。深化司法救助工作,注重从生活、学习、工作、心理等多个维度解决受救助对象现实困难,形成“以多元救助为核心、心理抚慰等特殊帮扶为补充”的司法救助格局。开展司法救助129件,发放救助金153万余元。办理的李某娟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全国妇联发布的“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以“如我在盼”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90人,批准逮捕53人,不批准逮捕35人;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7109人,起诉50人,相对不起诉12人,附条件不起诉24。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32人,起诉29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力量,组建专业化、综合性未检办案团队,统筹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在丰城建龙职业技术学校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化法治教育、心理教育、职业教育,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监督向“优”升级。立足检察办案构建全链条法律监督模式,依法追诉103人,就3起案件向法院提出抗诉并得到上级检察机关支持,抗诉数量居全市第一。采取“不起诉+检察意见”的方式,扎实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对237名嫌疑人在依法作出不起诉后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做出行政处罚,移送率达91.15%,遥居宜春市前列。持续巩固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前哨”作用,建立行刑衔接备案机制,常态化落实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研判等制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3件,撤案27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670份,相关做法在全省作经验发言。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再违法专项检查,出台《丰城市社区矫正监督协作工作机制》,依法对3人提出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向“强”推进。办理民事检察各类案件14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请抗诉1件。加大对虚假诉讼惩治力度,将侦查思维和大数据思维引入虚假诉讼案件办理,2件虚假诉讼案件法院全部裁定再审。做实民事和解,把“止争促和”嵌入民事检察案件办理全过程,107件民事案件达成和解,占民事监督案件受理总数的76.4%,所有和解案百分百履行到位。办理行政检察各类案件21件,制发社会治理和纠正违法行政检察建议11件。围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各类行政争议19件,同比增长138%

公益诉讼检察向“好”拓展。打造公益诉讼特色品牌“剑‘邑’蓝卫士”,建立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69件。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针对工程不合格、后期管护不到位、农田非粮化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重新平整田块53处,500余亩违规养鱼高标准农田完成复耕复种,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运用数字思维推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开发“公益诉讼随手拍”小程序,构建“死亡人员违规领取高龄补贴、低保金”法律监督模型,发现违规领取高龄补贴和低保金线索4条,切实堵塞国有资金流失漏洞。

四、坚持为发展提质,以高素质检察队伍激发内在动能

坚定不移强化政治建设。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9次,中心组学习16次,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员政治轮训2次,以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做深做实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各项工作,全体干警查摆各类问题243条,提出民生服务项目8个,所有问题和项目全部整改或落实到位。

坚持不懈强化能力建设。创新推出检察云听“码”上学,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最高检典型案例等学习资料录制成音频上传喜马拉雅平台,生成二维码张贴于电梯口等公共区域供干警扫码学习。开设“周五课堂”,固定每周五上午开展全院集中理论学习,结合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级业务工作由干警轮流上台授课,推动学习融入日常。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建立检校合作关系,设立“法学教授工作室”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借助“外脑”提升专业水平。2023年,我院干警获丰城市级以上荣誉39项,先后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省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等先进榜样;获得宜春市级以上集体荣誉6项,通过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丰城检察”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排全省检察系统第7位。

扎实有序深化品牌建设。构建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新模式”,创造性培育“检徽‘邑’心红”党建品牌,按照“1+N”的工作布局,深入推进党建与公益诉讼、未成人检察等深度融合,以党的建设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自主构建“社区矫正对象再违法”“多次违法行为入罪”等7个法律监督模型,多个监督模型在宜春市检察院举办的全市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奖,以数字赋能检察监督精准化、高效化。积极探索检察人员分类考核信息化路径,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自主研发“检绩e考核”绩效考评系统,推动考评工作由线下到线上、由年终到实时、由分类到统筹、由内部到公开转变,有效破解检察人员分级分类考核难题

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以案促改,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深刻汲取袁剑波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从思想上、制度上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对填报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长期零报告的员额检察官由检察长进行约谈,累计填报相关事项121件,同比增长2.6倍。全力配合宜春市委巡察,对巡察过程中暴露的37个问题坚决做到立行立改,把巡察作为转变作风、规范司法的有力抓手。

各位代表,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自己决不能置身监督之外。我们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履职制约和社会监督,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等活动135人次。积极接受党外人士监督,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听取意见。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统一中践行对党忠诚,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中坚守初心使命,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维护公平正义,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中锻造过硬队伍,检察工作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提高;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全面协调充分,法律监督能力仍有不足;三是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人员结构老化的问题仍未根本好转。对此,我们将全力攻坚,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丰城实践中心任务,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以法治之力、检察之力为丰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以更优履职全力服务丰城发展大局。始终牢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定位,紧紧围绕丰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惩治腐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丰城、法治丰城、清廉丰城。

二是以更大力度做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要求,深化一体履职、能动履职、综合履职,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均衡发展。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大模型研发运用、数据互通共享,助力法律监督精准化、高效化。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民事和解、公开听证等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体验”。

三是以更高标准深入推进“一院多品”战略。围绕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新媒体宣传、数字检察等方面加大品牌选树力度,重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打造,形成具有丰城特色、展现丰城智慧、贴合丰城实际的公益诉讼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

四是以更严要求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第一根本,一体加强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建设、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检察人员分类考核系统,以考核指挥棒引领干警担当作为。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努力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过硬人才保障。

各位代表,蓝图变为现实,必须狠抓落实。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一茬接着一茬、一步接着一步、一年接着一年,知重前行,稳中求进,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实实在在的检察业绩,向新中国75周年华诞献礼。



















附 件


有关用语说明、案例简介、数据图表

(仅供参考)


一、有关用语说明

1.“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社会治理模式: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将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与案件审查办理同步推进,针对案件办理中暴露的社会治理问题,积极组织检察人员深入一线广泛开展调研,对问题表现、产生原因及对策建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以调研报告的形式呈送市委政府参阅并发相关单位研究整改,将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段、治未病。

2.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能: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等14种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可以立案侦查。

3.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司法机关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南。

4.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2023614日,丰城市检察院联合丰城建龙职业技术学校成立的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在丰城建龙职业技术学校挂牌成立。该基地负责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后,在征得未成年人本人和法定代理同意后送入帮教基地进行观护帮教,由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教育,让涉罪未成年人接受专业化的社会帮教,帮助其学习相关技能、重拾信心,顺利回归社会。

5.“检绩e考核”绩效考评系统:为破解检察人员分级分类考核难题,最大限度发挥目标绩效的激励导向和约束作用,丰城市检察院自主研发“检绩e考核”绩效考评系统,将考评人员分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事业编(工勤)人员、聘用制书记员六大类,根据每类人员工作实际设置个性化业绩考评指标,干警每月根据自身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同时按照部门评价、支部评价、领导评价、考核办审核的流程完成当月考核,推动考评工作由线下到线上、由年终到实时、由分类到统筹、由内部到公开转变。

6.数字检察:指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借助数字化、智能化载体,更加高效、精准服务司法办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具体表现为收集、分析、挖掘、应用数据,并通过法律监督模型创新监督方式,在办理个案中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的深层次顽瘴痼疾,保障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7.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指中办国办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根据“三个规定”精神,检察人员对过问或插手、干预司法办案、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重大事项应当如实记录填报

二、案例简介

1.李某娟国家司法救助案:李某永因不满与李某娟离婚,心生怨恨持斧头猛砍李某娟头部、脸部等部位20余刀,虽经医院全力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造成脸部毁容、眼球摘除,落下终身残疾。抢救手术费高达20余万元,后续康复还需多次手术,因无法获得赔偿,整个家庭陷入困境。针对这一情况,丰城市检察院将李某娟列为司法救助重点对象,并提请省、宜春市两级院开展联合救助,集三级院力量最大程度提高救助金额度,累计发放救助金11万元,同时协调丰城市妇女儿童心理协会对李某娟及其母亲开展心理疏导,协调民政部门将李某娟纳入低保及困难群众慰问范围,并为其申请了临时救助金,协调残联组织为李某娟办理残疾证,每月可领取残疾人补贴,协同妇联组织持续加强与李某娟所在镇、村委会的联系,持续跟进了解李某娟生活、康复等情况,扎实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该案获评最高检、全国妇联发布的“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2.高标准农田公益诉讼案:20227月,在宜春市检察院统一部署下,丰城市检察院对辖区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专项调查,发现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存在虚增工程量结算、工程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后期管护不到位、高标准农田非农(粮)化等问题,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影响高标准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用的发挥,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针对发现问题,丰城市检察院立即向丰城市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前述存在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实,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追回被套取资金,同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督,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质量保修或整改,对占用基本农田养鱼等毁坏基本农田的行为进行查处,恢复种植条件。丰城市农业农村局对检察建议指出问题进行了逐一核实并整改,累计查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返工400余处,田面平整返工260亩,田间道路修整4400米。特别是针对某村500多亩农田被改成鱼塘的问题,将所有鱼塘均恢复为良田,恢复水稻种植。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三、数据图表

(一)刑事检察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二)民事检察

(三)行政检察

(四)公益诉讼检察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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