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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抢劫按摩店,丰城一男子被判刑!
时间:2024-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不想着正当途径赚钱

反而铤而走险去抢劫?

等待他的

将是法律的严惩

今日丰检以案释法

就来说说“按摩店抢劫”一案



2023年11月,赵某某因在外欠钱,计划携带工具寻找独身女性进行抢劫。某天晚上,赵某某至某按摩店谎称按摩,得知店内只有李某某一人后,便使用电棍迫使其转账300元,并要求李某某交出金项链,后逃离按摩店。

当晚,赵某某又窜至另一家按摩店,在按摩过程中用电棍威胁孙某某,抢劫其财物现金600元,遭反抗后用电棍电击孙某某,离开时被他人当场抓获。经鉴定,孙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赵某某提起公诉。

经法院判决:赵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检察官提醒

光天化日之下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是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保护好自身安全,遭遇抢劫或其他不法行为时要及时报警,积极提供相关线索,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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