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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丰城一男子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
时间:2024-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有人认为

只要自己不吸毒、不贩毒

就不会涉及毒品犯罪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也构成犯罪!

今日丰检以案释法

就来说说“容留未成年人吸毒”一案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张三在借用的小型汽车内容留小丽(系未成年)、李四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

几日后,张三载小丽、李四去拿电子烟,拿到后,在借用的小型汽车内容留小丽、李四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同日,张三继续使用该小型汽车送小丽、李四,途中,小丽和李四再次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张三提起公诉。

经法院判决:张三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容留未成年人吸毒,仅一次就构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



检察官提醒

毒品危害极大,不仅损害自身身心健康,还会祸及家庭,诱发其他犯罪活动。未成年人欠缺自我保护能力,更易遭受毒品危害。

容留他人吸毒是为吸毒人员提供违法的“温床”,不管是否主动提供,均涉嫌违法犯罪!生活中,大家要提高拒毒防毒意识,时刻保持警惕,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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