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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手机壳卖了5950元?丰城一“00”后获刑!
时间:2024-07-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随着闲置物品交易的普及

线上平台逐渐成为

二手交易的重要载体

但与此同时

交易中存在的风险也日益凸显

稍有不慎便会落入骗子的“圈套


01

案情回顾

2023年7月,张三为骗取财物,在某二手平台上发帖称有一部手机出售,刘某看见后联系其购买手机事宜,并通过微信转账1700元。收款后,张三将手机壳(实际没有手机)邮寄给刘某某,途中又收取刘某某1650元尾款,随后将二手平台账号注销,并将刘某某联系方式删除。

另查明,张三以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王某某2100元,骗取被害人廖某某500元,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950元。案发后,丰城市公安局返还被害人刘某某3350元;被告人张三退赔被害人王某某赃款2100元、退赔被害人廖某某赃款500元。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三提起公诉。

经法院判决:张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02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3

检察官提醒

二手交易有风险,多留心眼多根筋,以任何名义脱离平台交易流程,如扫二维码、点链接、去微信等名义,离开平台私下交易的,都需警惕。广大消费者务必提高防范意识,通过正规平台购买产品、支付货款,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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