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客户端二维码
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疯狂偷油170余吨,丰城这个“油耗子”被判了!
时间:2024-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吃,下不来……”

丰城这个油耗子

最终落入法网

今日丰检以案释法

就来说说“盗窃柴油”一案




基本案情

张三因投资失败等原因导致资金紧缺,产生了盗窃客户(企业)柴油的想法。在2020年1月至2023年7月期间,张三通过操纵公司员工APP等方式,秘密窃取多家公司柴油共计178.38吨,涉案总价值144万余元。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张三提起公诉。

经法院判决:张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获取财富没有不劳而获的捷径,必须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龙光中大道337号 邮编:3311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