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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小邑说法⑧】非法买卖港币,丰城一男子获刑!
时间:2025-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低价购入后

再高价卖出牟利

看似一本万利的“中间商”行为

很有可能触犯法律了!


基本案情




2023年,张三分五次前往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以牟利为目的,采取低价买入赌场参赌人员港币再高价卖出给其他参赌人员的方式,非法买卖港币,期间,张三非法卖出港币的合计数额计价人民币690余万元,并从中非法获利3万余元。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张三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被告人张三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检察官提醒


这一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还可能为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任何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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