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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丰城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三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第三季度,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三个规定”落实见效,全院干警“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48件。从填报主体看,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填报19件;中层干部认真履职,填报8件;其他干警自觉遵守,填报21件,形成了全员参与、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下一步,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三个规定”的执行力度,把常态化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坚持“逢问必录”的原则,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