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机构 | 检察动态 | 检察新闻 | 检察风采 | 理论研讨 | 媒体播报 | 以案说法 | 丰检故事
为防止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规范司法人员与案件各方的接触、交往行为,保障公正司法。2015年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的落实,接受社会监督,丰城市人民检察院现将2026年第二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的记录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6年第二季度,全院干警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有情况报告57件,其中院领导填报22件,中层干部填报9件,其他干警填报26件。
下一步,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引导干警精准把握相关政策规定,将“三个规定”落实落细,坚决做到“逢问必录、应报尽报”,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各界一道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和电话0795-7078800等方式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