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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丰城市检察院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核心要求,创新构建并深入实施“三评一专项”管理监督机制,将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听庭评议、重点业务专项督查贯穿检察工作全链条,持续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办案质效稳步提升。2件案例入选省院典型案例,2件案例入选宜春市院典型案例。
01
PART.
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精准化
按照“每案必检”工作要求,建立“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立体模式。常规抽查覆盖各业务条线、各办案环节;重点评查紧盯不捕不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信访申诉等重点案件;专项评查针对特定类型案件或突出问题。评查结果即时录入系统,动态生成“问题清单”,点对点反馈至承办人及部门负责人,限期整改销号。
02
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标准化、导向化
将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公诉意见、不捕理由说明书、不起诉理由说明书、补充侦查提纲、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等纳入评选范围,制定涵盖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逻辑论证、文书规范等维度的精细化评选标准,采取“部门初推+集中评审+公开展示”流程,每季度对法律文书开展评选。截至目前,已完成一季度文书评选工作,20篇文书参与评选,5篇文书被评为优秀法律文书并编印成册发全院学习,引领全院文书质量整体提升。
03
听庭评议实战化、即时化
聚焦出庭支持公诉能力,要求检察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评议。评议小组由院领导、资深检察官及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组成。采取“庭前阅卷+庭审观摩+庭后评议”模式,重点评议指控论证、庭审应变、仪态规范等。评议意见现场反馈,突出问题纳入个人履职档案,作为能力提升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围绕金融犯罪、团伙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听庭评议5次,参与听庭评议检察人员1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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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业务专项督查制度化、靶向化
建立年度重点工作制度,将趋利性执法监督、人才培养、检察工作满意度、刑事和解等十项重点、基础性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结合上级部署的知识产权保护、弱势群体支持起诉等专项工作,由检务督察部门牵头开展专项督查,通过数据核查、流程检查、案卷抽查、实地督导等方式,精准发现管理漏洞与执行偏差,下发督查通报,督促立行立改,堵塞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