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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基站是无线通讯必备的装置
有人却把基站设备当做“废品”
偷偷伸出黑手...
2025年6月,张某某在丰城市某街道绿化带内,将移动公司放置在绿化带机房旁的一部远端射频单元设备盗走,后将该设备卖给流动废品收购人员非法获利。
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张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路边基站设备、通信线缆等均属于公用电信设施,切勿因贪念擅自拆卸、盗窃或变卖。废品收购者也应严守法律底线,拒绝收购来源不明的通信、电力等专用设备,一旦收购涉案物品,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